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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2025-02-14 17:28

穗府办〔2024〕1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园林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0日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

(2023—2035年)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与要求

    第二节 规划目的与意义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第二章 自然保护地现状

    第一节 建设现状

    第二节 管理现状

    第三节 保护现状

    第四节 主要成效

  第三章 发展诉求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 发展诉求

    第二节 问题分析

  第四章 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五节 空间布局

  第五章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

    第一节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第二节 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节 加强科研监测体系建设

    第四节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第五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

  第六章 自然保护地发展与利用

    第一节 优化生态服务供给

    第二节 强化自然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第三节 助力乡村振兴

    第四节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第七章 近期重点建设工程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程

    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第三节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第四节 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第五节 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第八章 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撑,加大资金保障

    第三节 提升科技能力,强化人才保障

    第四节 广泛宣传引导,促进国际交流

  附件1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现状)

  附件2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规划)

  附件3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现状分布示意图

  附件4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级别现状分布示意图

  附件5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规划分布示意图

  附件6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级别规划分布示意图

  附件7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空间结构规划图

  附件8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三线”关系

  附件9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

  附件10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体情况

 

前  言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广州高质量建设自然保护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立足广州市自然资源禀赋,衔接《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和《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和《绿美广州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重点要求,编制《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进行现实考量和长远谋划。

  依照本规划实施,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将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将进一步提升,保护与利用将进一步统筹,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将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将享受到更多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广州市将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和世界一流水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与要求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改革各部门分头设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体制”“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规划为重要的自然生态空间,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2021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各地级以上市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应编制本辖区自然保护地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地的相关工作部署,衔接《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和《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3—2035年)》。

 

第二节 规划目的与意义

 

  规划目的:进一步推进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确保全市重要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天然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系统性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能力,筑牢生态安全保护底线,维护区域国土生态安全;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强化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民生福祉,构建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精细管理、高效共享的发展格局。

  规划意义: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评估,总结保护与发展成效及存在问题,明确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布局、发展目标和管控指标体系,确定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发展与利用的重点任务,强化顶层设计,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以《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自然保护地为主体,规划范围包括广州市行政区域7434平方公里。

  规划基期为2022年,规划元年为2023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第二章 自然保护地现状

第一节 建设现状

  1983年,经原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建成广州市第一处森林公园——流溪河森林公园,自此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拉开序幕,实现了从数量的积累跃升到质量的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海珠湿地被认定为国际重要湿地,获“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第12届迪拜国际可持续发展最佳范例奖——城市更新和公共空间最佳实践奖、第十一届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等荣誉。

  40年来,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自然保护地加强建设阶段(1980年—1999年),继流溪河森林公园之后,1985年建立全市第一处风景名胜区——广州莲花山省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建立全市第一处自然保护区——广州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至1999年底,广州市共建成3处自然保护区、6处森林公园和3处风景名胜区。二是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多样化阶段(2000年至今),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和森林城市建设等行动为契机,广州市大力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新建成3处自然保护区、1处风景名胜区、1处地质公园、20处湿地公园和52处森林公园。

  至2022年底,广州市已建成自然保护地89处,批复总面积11.45万公顷,矢量面积11.49万公顷(含重叠面积)(表2—1),去重后矢量总面积为9.86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地涉海面积为0.03万公顷,全市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市陆域总面积比例为13.22%(不特别说明时,文中均为矢量面积)。

表2—1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现状统计表

 

2-1.png

  类型上,全市已建成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类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总面积0.97万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例为8.46%;自然公园总面积10.52万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例为91.54%。

  级别上,全市自然保护地共分4个级别,包括国家级(5处)、省级(11处)、市级(13处)、区级(60处)。省级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最大,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例为39.96%,其后依次为区级、国家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例为52.88%。

 

第二节 管理现状

  一、管理机构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均落实了管理机构。整合优化后,广州荔湾大沙河区级湿地公园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跨越秀区、白云区和天河区,为市属自然保护地,由专职管理机构管理。除荔湾区和越秀区外,其余9个区均设立了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机构(表2—2)。

表2—2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机构统计表

序号

行政区

综合管理机构名称

1

海珠区

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

2

天河区

广州市天河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

3

白云区

广州市白云区林业综合事务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4

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5

花都区

广州市花都区林业管理中心

6

番禺区

广州市番禺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大夫山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7

南沙区

广州市南沙区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

8

从化区

广州市从化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广州市从化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9

增城区

广州市增城区林长制事务中心

(广州市增城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全市共有21处自然保护地设立了20个专职管理机构,其中白水山森林公园、广州市白江湖森林公园由同一个专职管理机构即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管理。从隶属关系上看,其中省属1处、市属6处、区属14处(海珠区1处、白云区1处、黄埔区2处、花都区2处、番禺区1处、从化区5处、增城区2处)(表2—3),这些自然保护地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禀赋优良、游客较多、保护级别较高。

表2—3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专职管理机构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

专职管理机构名称

隶属

1

广东莲花顶省级森林公园

广东省龙眼洞林场

(广东莲花顶森林公园管理处)

省属

2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流溪河林场)

市属

3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大岭山林场)

4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5

广州帽峰山省级森林公园

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广州市帽峰山林场)

6

白水山森林公园

广州市白江湖森林公园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

(广州市白水山和白江湖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7

广州白云白云湖区级湿地公园

广州市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管理服务中心

区属

8

广州从化温泉省级风景名胜区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政府服务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风景区管理中心)

9

广东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从化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10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市从化区风云岭森林公园管理所

11

广州从化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广州市从化区良口林业工作站

(广州市从化区唐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2

广州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

广州市从化区温泉林业工作站

(广州市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13

广州番禺大夫山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市番禺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大夫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14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广州市海珠区林业和湿地管理局

15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广州市花都区公园管理中心

16

花都区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技术管理中心

17

广州黄埔金坑市级森林公园

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林场

18

广州黄埔龙头山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龙头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19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增城区白水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

广州市大封门森林公园

广州市增城区大封门林场

合计

20

  注:未设立专职管理机构的自然保护地由各综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二、管理制度

  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然保护地、湿地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如《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广州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此外,省级以上自然公园以及增城区自然保护地完善了管理制度。

 

第三节 保护现状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的主要保护对象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自然遗迹、野生动植物和自然景观等。

  一、森林生态系统

  广州地处南岭山地向珠江口的过渡地带,拥有山、水、林、田、湖、海等优良自然资源禀赋,“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是广州山水生态城市的形象写照。

  根据广州市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全市森林总面积30.0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为2101.5万立方米。全市林地中,按林分起源划分,天然林8.95万公顷,人工林15.68万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生态公益林16.30万公顷,商品林8.33万公顷。

  将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叠加分析,全市自然保护地中林地面积8.62万公顷,占自然保护地矢量总面积(去重后矢量面积)比例为87.42%,占全市林地面积比例为35.00%,活立木蓄积658.62万立方米。按林分起源划分,天然林4.36万公顷,人工林4.26万公顷,天然林占自然保护地林地面积比例为50.58%,占全市天然林总面积比例为48.72%,较好地保护了全市的天然林资源。按森林类别划分,生态公益林6.94万公顷,商品林1.68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占自然保护地林地面积比例为80.51%,占全市生态公益林总面积比例为42.58%,较好地保护了全市的生态公益林资源。由此可见,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对重要森林资源和重要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了系统性保护,维持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原真性。

  二、湿地生态系统

  广州市湿地资源丰富,主要河流有东江北干流、增江、流溪河、白坭河、珠江等,湿地类型包含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5大类,近7万公顷。全市已建立湿地公园25处、湿地保护小区32处,认定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重要湿地3处、市重要湿地5处,建成小微湿地9处。将20处湿地公园、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红树林和湿地重要区位以及重要地段,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严格保护,有效保护了全市重要湿地资源。

  三、自然遗迹

  广州市的自然遗迹以地质遗迹为主,主要为地质地貌景观、地质构造遗迹及采矿遗迹,其次为水体景观。全市地质遗迹可分为11大类、33亚类,共有55处地质遗迹区、175个地质遗迹点,其中国家级地质遗迹区2处,省级地质遗迹区12处,市级地质遗迹区41处。14处省级以上地质遗迹区的核心区域均已纳入自然保护地或城市公园保护范围内。以从化天堂顶国家级地质遗迹区、莲花山国家级地质遗迹区、广州增城省级地质公园等为代表的地质遗迹区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兼具景观稀有性及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

  四、野生动植物

  自然保护地是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摸底材料统计分析,广州市重要生物多样性分布区域约6万公顷,其中94%的分布区域已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广州市2022年第二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现有陆生脊椎动物457种,其中两栖动物28种、爬行动物64种、鸟类307种、兽类58种。

  陆生野生植物资源。广州市2022年第二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数据显示,广州市现有维管植物231科1366属3516种,种类较第一次调查明显增多。其中117种植物在广州市有新分布,包括消失近60年的飞瀑草在从化地区重新被发现。

  五、自然景观

  广州市的自然景观多与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遗迹嵌套分布,形成了森林景观、水文景观和地文景观等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景观。

  森林景观。广州市地处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带,植被类型多样,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林、常绿针阔混交林以及红树林等地带性植被呈现出多种镶嵌景观,季相变化丰富,林相优美,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科研价值。

  水文景观。广州市地处南方丰水区,河流水系发达,大小河流(涌)众多,水域面积广阔,集雨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22条,河道1718条,主要河流有东江北干流、增江、流溪河、白坭河、珠江广州河段等,总长5911.47千米,河道密度0.75千米/平方公里。丰富的河流水系交织成绿色水网,形成了岭南水乡文化特色,孕育出了丰富的水文景观。

  地文景观。广州市地文景观资源丰富,分布着海蚀地貌、采石遗址,白云山、越秀山断块山构造地质,从化天堂顶断层构造地质等,形成了天堂顶、羊城第一秀——白云山、中轴线制高点——越秀山、老八区最高山峰——帽峰山、“石雕古迹”——莲花山等著名景观。

  六、保护空缺分析

  依据《广州市自然资源价值评估报告(2020年)》《广州市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15—2025年)》等成果,衔接《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广州市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和高清卫星影像,综合自然属性、土地权属及生态公益林分布等因素,对全市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分布区域展开分析,分析出保护空缺区域。

  (一)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空缺分析。

  广州市自然生态系统以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为主。通过保护空缺分析,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均已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不存在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空缺区域。

  (二)重要自然遗迹保护空缺分析。

  广州市重要自然遗迹以地质遗迹为主,总面积约16万公顷。通过保护空缺分析,存在以下重要自然遗迹保护空缺区域:大虎山地质遗迹区(古海蚀洞海蚀槽地貌/碎屑岩台地)、大山乸花岗岩地质遗迹区(岩石地貌)、油麻山地质遗迹区(片麻状花岗岩岩石地质)。

  (三)重要自然景观保护空缺分析。

  广州市重要自然景观主要为森林景观、水文景观和地文景观等。通过保护空缺分析,存在以下重要自然景观保护空缺区域:北部森林景观优质区域、中部城区的森林绿地区域、南部的湿地景观和地质景观优质区域。

  (四)重要生物多样性分布区域保护空缺分析。

  通过重要生物多样性分布区域保护空缺分析,存在以下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空缺区域:白云山北部的六片山地区森林(城区中的植物多样性区域)、南沙湿地二期(候鸟栖息地、物种多样性区域)。

 

第四节 主要成效

 

  广州市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超大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以及“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在土地开发强度高、人类活动范围大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坚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守住了全市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了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资源永续利用,维持了较高的生物多样性水平,扩大了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为美丽广州建设提供绿色支撑,为我国“双碳”战略贡献广州力量。

  一、构建“北中南”自然保护地格局

  广州市已建立类型多样、面积较大、保护全面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花都——从化——增城北部等主要山脉和森林、花都湖——海珠湿地——南部滨海及海岸带红树林等重要湿地、从化温泉——白水寨——白云山——莲花山等自然景观和中部帽峰山——天鹿湖城市森林等全市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富集、自然景观独特以及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节点纳入到自然保护地中,构建了北部生态涵养——中部城市森林维育——南部沿海防护的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

  二、筑牢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广州市已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北部生态涵养——中部城市森林维育——南部沿海防护的生态安全屏障。其中北部生态涵养屏障包括从化、增城、花都等区域的56处自然保护地,较好地保护了重要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是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州市生态屏障的主体,对于维护广州市和珠三角国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中部城市森林维育生态屏障包括广州市中部的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区域19处自然保护地,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较好地保护了城市森林资源及城市生物多样性,是广州市主城区国土生态安全主体;南部沿海防护生态屏障包括广州南部的海珠、番禺、南沙等区域14处自然保护地,较好保护了湿地资源及候鸟栖息地,成为广州南部滨海地区的生态安全主体。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广州市已建立以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景观、自然遗迹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将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区域,纳入到自然保护地体系中进行严格保护,维护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推进,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广州市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工作。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保护对象的广州南沙滨海红树林区级森林公园,作为全球候鸟迁徙线路“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线上重要的“踏脚石”“加油站”,为黑脸琵鹭、黑翅长脚鹬等近十万只候鸟提供了重要的停歇场所和觅食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黄胸鹀重现增城朱村并在此越冬。豹猫、赤麂、白鹇、黑脸琵鹭等珍稀物种重现广州。

  四、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广州市积极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各项改革工作,破解自然保护地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等难题。2018年前,广州市各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分别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一是陆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广州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1996年建立)、广东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1999年建立)和大东坑次生林自然保护区(1999年建立)等3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及陆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由林业部门负责。2002年3月11日,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更名为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陆生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

  二是水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由农业部门负责管理。2005年5月,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广州市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负责监督管理广州从化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2007年12月建立)、花都区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2007年3月建立)和增城区兰溪河珍稀水生动物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2009年6月建立)等水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019年5月,广州市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由原广州市农业局调整至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管理。

  三是地质公园由国土部门负责管理。2013年建立广州增城省级地质公园,由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管理。

  四是森林公园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1983年—2016年建成58处森林公园,由原广州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管理。

  五是湿地公园由林业和水务部门负责管理。2012年—2017年建成20处湿地公园,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水务局负责管理。

  六是风景名胜区由住建部门、旅游部门负责管理。1985年—2005年建成4处风景名胜区,由原广州市政园林局、原广州市旅游局负责管理。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文件明确,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地。2019年5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设立内设机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原来由各部门分别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归口林业部门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步入了全面改革的新阶段。同时,理顺管理职能,全市设置9个综合管理机构、20个专职管理机构,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实现了自然保护地统一有效管护。

  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迅速,摄像头、红外相机、地面传感器等物联网监测设备持续完善,为构建自然保护地“天空地”监测一体化网络体系夯实基础。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自然保护地管理注入了新动能,为广州市自然资源保护数字化建设和智慧林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三章 发展诉求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 发展诉求

 

  按照《指导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要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19年下半年以来,广州市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开展资源本底调查、科学评估等工作,编制了《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通过省和国家专家组审查,为进一步理顺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工作思路。当前正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关键期,一方面,自然保护地相关的国家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和地方政策密集出台,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生态文明理念在自然保护地领域不断丰富和深化,为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地在社会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自然保护地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也为广大民众提供高品质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一、维护区域国土生态安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国家要求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指导意见》提出应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应该保护的地方都保护起来,做到应保尽保。《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要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推进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与建设。广州市自然保护地集中了全市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承载着广州最具价值的陆域和海域自然资源,其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构建美丽中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自然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首要诉求。

  二、优化区域国土空间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诉求

  自然保护地是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支撑,在国土空间生态格局构建中承担着重要作用。《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构建“九片六核多廊”的生态空间结构,其中“九片六核”集中了广州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资源,是广州生态廊道体系的关键节点,也是构建广州通山达海生态空间网络的重要支撑。

  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经济地位日益凸显。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优化广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区域绿色生态屏障、实现碳中和目标、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广州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区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是未来构建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及系统性治理、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的重要基础。

  三、高质量建设绿美广州、提供最普惠生态产品的人本需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提升生态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更多优良生态产品和优质生态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广州地处南岭山地向珠江口的过渡地带,拥有得天独厚的“山、水、林、田、湖、海”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本底,同时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广州经济社会高度发展,拥有超过1800万常住人口,广大民众对优良生态产品和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尤为迫切。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广州市已经建立面积较大、类型多样、功能全面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主要体现在生态游憩、审美启智、科普教育等方面,需要持续提供类型丰富、层次多样的优质生态产品与服务。

 

第二节 问题分析

  自1983年广州市建成第一处森林公园——流溪河森林公园以来,经过40年的发展,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在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基础设施完善、生态产品供给、科研监测体系等方面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自然保护地空间交叉重叠。现有89处自然保护地中,有36处存在空间重叠情况,重叠面积16292.13公顷。此外,自然保护地中还存在部分城镇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与“三区三线”存在空间交叉重叠问题。二是局部地区保护空缺。经科学评估分析,广州市部分重要的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生物多样性分布区域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仍存在局部保护空缺情况。目前正在开展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善预案,将保护空缺纳入自然保护地,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自然保护地空间精准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现有自然保护地已基本实现空间边界数据矢量化管理,勘界立标工作已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推进,整体达到省考核要求,但个别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相对滞后,空间精准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参差不齐

  一是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全市现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健全,但部分综合管理机构加挂多块牌子,存在管理事权交叉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地人员配备不齐全、管理队伍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下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现实需要。此外,部分自然保护地存在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科研监测和科普宣传手段落后等问题。二是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机构设置较为健全、人员经费较有保障,可开展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生态游览等各类活动,但部分区级自然保护地管护巡护系统、防灾减灾系统、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

  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类型单一,多数停留在徒步、观光等初级产品供给,尚未形成多元化生态产品供给体系,难以发挥生态产品供给服务功能。二是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尚未全面展开。海珠区正在开展海珠湿地生态系统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测算工作,并将逐步构建“城市GEP”核算体系,全面测算区内湿地、河涌、碧道、绿地等生态资源价值,但全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尚未开展,自然保护地为全市提供生态安全保障和普惠性产品服务的价值未得到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作为全民生态财富的公益属性发挥不够。三是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发展不均衡。全市自然保护地的自然教育存在空间发展不均衡、资源利用不充分、内涵体现不到位、设施建设不完备、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尚未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和社会力量参与自然教育的积极性。

  四、科研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点面结合的科研监测体系有待完善。以广东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点初步建立,但面向全市范围的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体系及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尚未建立,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工作支撑力度不足。二是平台数据信息化和分析评估的技术应用有待加强。自然保护地各类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和应用是全市自然保护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撑,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平台信息化建设还有待加强。 

 

 

第四章 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基础服务能力,增强自然科普宣教能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广州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将全市重要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严守生态底线。

  二、优化布局,提质增效

  立足广州市自然资源禀赋和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特征,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构建体现资源保护价值和管理强度要求的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高自然保护地的发展质量,提升生态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综合考虑不同自然保护地的目标定位、发展方向、群众需求,确定建设重点和管控方向,妥善协调好保护和发展、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突出不同自然保护地的主体功能和自身特色。

  四、创新发展,全民共享

  立足广州实际情况,加强创新发展,探索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创新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发展举措落地落实,加强生态产品供给,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优良生态产品和优质生态服务。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十五)《风景名胜区条例》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十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十八)《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十九)《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二十)《广东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二十一)《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

  (二十二)《广州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二、政策文件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

  (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六)《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

  (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区字〔2020〕70号)

  (八)《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九)《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2022年12月8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标准规范

  (一)《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GB/T 39740—2020)

  (二)《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三)《广东省森林公园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四)《广东省地质公园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五)《广东省海洋公园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六)《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指引(试行)》

  四、相关规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绿美广东大行动实施方案》

  (六)《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

  (七)《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

  (八)《广东省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计划(2023—2030年)》

  (九)《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十一)《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

  (十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

  (十三)《广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2~2035年)》

  (十四)《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2017—2035年)》

  (十五)《广州市地质遗迹保护规划(2015—2025年)》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省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全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相关要求,提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的总体目标: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高品质自然公园为特色,与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相融合,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家中心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以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内陆和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为代表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广州市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工作得以系统性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功能得以显著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屏障功能得以全面巩固。

  二、阶段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3—2025年)。

  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全面优化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确保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发展有特色。初步建立规范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相关法规和制度,基本建立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管控机制,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力争保护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监督制度,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实现“一地(自然保护地)一制度(管理制度)”;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评估,建成示范性自然保护地13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中远期目标(2026—2035年)。

  展望2035年,通过整体布局和规划建设,全面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和世界一流水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数量不少于75处,总面积不低于10.98万公顷,陆域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4.5%。

  全市自然保护地保护管控和利用机制更加成熟,“一地一制度”设置率居全省前列;实现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及人类活动监测评估常态化,建立一批建设和管理科学、对全市具有指导意义的示范性自然保护地,数量不少于20处;进一步推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针对保护空缺或资源保护价值较高区域,提出自然保护地新建、扩建或等级晋升方案,显著提升广州市生态空间承载力;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功能进一步夯实。

表4—1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2年

2025年

2035年

备注

1

自然保护地数量

89

75

75

约束性

2

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万公顷

9.86

不低于10.98

不低于10.98

约束性

3

陆域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13.22

≥14.5

≥14.5

约束性

4

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完成率

%

50%

100%

100%

预期性

5

示范性自然保护地数量

0

13

≥20

预期性

  注:

  1.规划指标1: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2019年下半年启动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我市自然保护地89处。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我市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75处,其中27处自然保护地归并为10处自然保护地,8处湿地公园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控,拟新建11处自然保护地。因此2025、2035年自然保护地数量指标值减少。

  2. 规划指标2、3:衔接《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成果内容,“十四五”期间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任务分解表中下达广州市的任务为“保护地面积98801公顷”,在2022年基准指标值的基础上,我市2025、2035年设置为不低于10.98万公顷,并据此计算出指标3。

  3. 规划指标4:已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林长制、绿美广东等考核任务中明确“2025年前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累计完成100%”。

  4. 规划指标5: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衔接《绿美广州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任务,2025年前建成示范性自然保护地数量13处,到2035年,示范性自然保护地数不少于20处。

 

第五节 空间布局

  一、空间结构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秉承“保护优先,应保尽保”原则,立足广州岭南特色自然资源本底,充分衔接《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协同华南国家植物园“1+3+N”城园融合体系规划布局,以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守生态环境底线要求,在落实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布局的基础上,全局统筹、系统构建,从全市层面形成分类分级、相互协调、特色凸显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形成“北屏、中环、南片”的自然保护地空间结构。

  北部山林生态维育屏。北部山林生态维育屏是广州自然保护地最集中、森林资源最丰富、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是广东省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州北部的城市生态保护屏障,区域内地形地貌变化多样、森林资源丰富,为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良好的生境条件。应以森林生态系统保育、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发展方向,开展森林植被保护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境保护恢复、生态廊道连通等重点工程建设。重点保护40处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5处、自然公园35处,包括从化区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等24处自然保护地,增城区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广东太子兰溪地方级森林公园等10处自然保护地,花都区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王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6处自然保护地。

  中部都市郊野游憩环。中部都市郊野游憩环是立足广州自然保护地与生态廊道空间布局特点,打造中部“都市”翠环、珠江前后航道湿地环,形成环绕广州主城区的高品质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是主城区实现“两山”价值转化的重要空间载体。应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多元生态产品供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主要任务,实施湿地保护修复、自然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工程。重点保护29处自然公园,都市“翠环”串联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莲花顶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天鹿湖地方级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珠江前后航道湿地环串联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番禺赤坎地方级湿地公园。区域内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一系列城郊自然公园是广州市重要的生态游憩目的地。

  南部滨海特色生态片。南部滨海特色生态片是广州南部滨海地区的生态屏障,为推进落实“南沙方案”提供生态支撑。重点保护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和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6处自然公园,形成以滨海型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多元自然保护地为特色的生态片区。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等以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游憩服务功能提升为主要任务,开展自然植被保护恢复等重点工程建设;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以地质遗迹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主要任务,开展地质遗迹保护与修复、地质科普示范建设等重点工程;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以河口湿地和红树林资源保护为主要任务,开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水鸟栖息地保护建设等重点工程。

广州自然保护地空间总体布局图.png

图4广州自然保护地空间总体布局图

 

  二、保护地类型

  推动《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落地落实,保护广州富有岭南特色的自然生态系统,构建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高品质自然公园为特色的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自然保护区。

  到2025年,全市自然保护区5处,总面积8775.76公顷,包括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流溪河水源涵养林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地带性的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及其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境内唯一一个以唐鱼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桃花水母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是广东省第一个桃花水母及其生态自然保护区;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地带性南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次生林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

  (二)自然公园。

  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承担着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郊野游憩体验、城市生态系统服务等生态功能。到2025年,全市森林公园54处,总面积77906.85公顷。

  从化、增城、花都等区域的森林公园是广州市北部重要的山林生态维育屏障,重点保护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承担着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包括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从化通天蜡烛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从化风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从化沙溪和外婆家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南坑顶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太子兰溪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花都九龙潭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王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31处森林公园。

  黄埔、白云、天河、番禺等区域的森林公园是广州中部都市郊野游憩的主要空间,是广州中心城区重要的生态服务空间,重点为广大民众提供休闲游憩、郊野徒步、自然教育等生态服务功能,包括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白云六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黄埔油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黄埔金坑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天河凤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天河火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天河龙眼洞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番禺大夫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番禺七星岗地方级森林公园等19处森林公园。

  南沙区森林公园是广州南部滨海地区重要生态林地资源,是南沙区生态涵养、生态游憩服务的重要空间,包括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4处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是湿地生态系统与功能保护恢复的重要空间,主要实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到2025年,全市湿地公园11处,总面积2155.60公顷,包括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番禺赤坎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贝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增城湖心岛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黄埔凤凰湖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黄埔埔心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地质公园重点保护大虎岛海蚀地貌,注重地质遗迹的永续利用。到2025年,全市地质公园1处,即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面积107.89公顷。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是民众户外游憩体验、获得普惠生态产品的重要场所。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应持续升级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品质与配套设施,完善休闲游憩功能,强化公共交通和停车设施配置,提高交通可达性。到2025年,全市风景名胜区4处,总面积20906.43公顷,包括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三、保护要素

  立足广州自然资源禀赋,从生态保护要素视角出发,规划至2035年,广州自然保护地重点保护要素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自然遗迹、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景观等5大类型。

  一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重点保护要素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落叶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和针阔混交林森林生态系统,发挥水源涵养、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以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等3处自然保护区以及54处森林公园为保护对象,重点保护从化、增城、花都北部自然保护地组团,以及以帽峰山—天鹿湖为核心的中部森林公园组团,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二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重点保护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贯彻“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更好地发挥湿地生态功能、生产功能和文化功能。以11处湿地公园为主要保护对象,发挥湿地在水质净化、雨洪调蓄等的生态功能,保护水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重点保护鸟类及其栖息地。

  三是保护自然遗迹。重点保护要素为天堂顶黄竹断层三角面构造地质遗迹、增城大尖山—石人岭火山通道、莲花山古采石场地质遗迹及丹霞地貌、大虎岛海蚀地貌。以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以及多处涉及地质遗迹区的自然保护地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内的从化区天堂顶国家级地质遗迹区、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内的番禺莲花山国家级地质遗迹区等,采取保护监测、工程修理修复等措施,防止自然遗迹资源退化和破坏,切实维护自然遗迹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四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五是保护自然景观。以具有重要自然景观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保护对象,对其内具有景观、旅游、科研和教育价值的重要自然景观进行保护。

  四、规划发展要求

  立足区位优势及自然保护地资源特点,按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类别分别梳理分析广州市75处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提出相应的发展要求。

表4—2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规划发展要求

自然保护地类型

行政

区域

自然保护地

功能定位

发展要求

自然

保护区

从化区

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水源涵养林以及受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

加强水源涵养林生态系统保护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研监测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水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适度开展科普宣教、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徒步和文化旅游等活动。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唐鱼及其生境。

维持和恢复唐鱼种群数量及栖息环境,加强保护区内的科研监测;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适度开展科普宣教等活动。

增城区

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南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次生林森林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加强次生林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加强科研监测建设,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科普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花都区

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桃花水母及其生境。

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桃花水母及其生境;加强科研监测建设,持续监测桃花水母种群。

森林公园

白云区

广州莲花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发挥中部城区森林公园森林游憩、徒步休闲、科普宣教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公园品质,提升林相,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监测和人类活动监测,建设特色自然教育径,开展自然教育、科普宣教、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徒步等活动。

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白云金鸡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白云聚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白云南塘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白云六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天河区

广州天河凤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天河火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天河龙眼洞地方级森林公园

黄埔区

广州天鹿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黄埔金坑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黄埔白兰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黄埔龙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黄埔油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南沙区

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发挥沿海生态防护功能;发挥近郊森林公园森林游憩、郊野徒步、科普教育功能。

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公园品质,提升林相,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监测和人类活动监测,建设郊野自然徒步径,适度开展生态旅游观光、郊野徒步和文化旅游等活动。

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番禺区

广州番禺大象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番禺大夫山地方级森林

广州番禺滴水岩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番禺七星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番禺翁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花都区

广州王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森林资源;持续发挥出北部生态屏障的生态功能;发挥远郊森林游憩、郊野徒步、科普教育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公园品质,提升林相,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科普生态文化,建设郊野自然徒步径,适度开展生态旅游观光、郊野徒步、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活动。

广州花都九龙潭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花都丫髻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花都称砣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从化区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持续发挥出北部生态屏障的生态功能;持续发挥水源涵养、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发挥森林游憩、徒步休闲、科普教育功能;开展林地生态监测;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区域协同保护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北部生态屏障作用;提升林相,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科普生态文化,建设郊野自然徒步径,适度开展森林探险、生态旅游观光、郊野徒步、文化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活动。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广州马骝山南药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联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北回归线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北星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大金峰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风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凤凰水库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桂峰山古人类遗址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良口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麻村水库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茂墩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南大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沙溪和外婆家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双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五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新温泉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云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通天蜡烛地方级森林公园

增城区

广东太子兰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蕉石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南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中新地方级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南坑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

海珠区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生态服务、游憩观光、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功能。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拓展自然生态教育、休闲游憩和文化旅游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推广湿地科普宣教活动,打造广州城央湿地品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白云区

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加强水鸟生态廊道节点建设,拓展自然生态教育、休闲游憩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

广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黄埔区

广州黄埔凤凰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广州黄埔埔心地方级湿地公园

南沙区

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红树林资源;发挥湿地生态净化、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红树林资源,加强水鸟生态廊道重要节点建设,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

番禺区

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红树林资源;发挥湿地生态净化、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红树林资源,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拓展自然生态教育、休闲游憩和文化旅游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推广湿地科普宣教活动。

广州番禺贝岗地方级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生态净化、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拓展自然教育、休闲游憩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

广州番禺赤坎地方级湿地公园

花都区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生态净化、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加强水鸟生态廊道重要节点建设,拓展自然生态教育、休闲游憩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

增城区

广州增城湖心岛地方级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发挥湿地生态净化、科普教育、游憩观光功能。

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和环境品质,拓展自然生态教育、休闲游憩等服务,开展湿地生态效益监测及评估。

地质公园

南沙区

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

保护大虎岛海蚀地貌。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与修复,开展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等服务功能。

风景

名胜区

白云区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生态维育、调节城市环境、丰富市民生活。

提高风景名胜区生态品质,充分利用森林环境、自然景观等,提高森林健康与安全维护能力,完善信息化建设,布置森林防火监控和林业监测网络,完善白云山精品游憩路线,弘扬花城品牌文化。

番禺区

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生态维育;发挥休闲游憩、古迹游览功能,丰富市民生活。

提高风景名胜区生态品质,充分保护利用莲花山古采石场遗迹,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布置森林防火监控和林业监测网络,完善莲花山古迹游览、民俗活动精品游线,打造岭南文化品牌。

从化区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温泉资源;开展休闲度假、生态观光、森林康养等。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提高温泉资源的保护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开展休闲度假,提升生态观光、森林康养等游憩功能。

增城区

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开展自然观光体验、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提高风景名胜区生态品质,充分利用森林景观、地文景观和水文景观等自然资源,并与周边乡村联动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信息化建设,布置森林防火监控和林业监测网络,提升白水寨自然观光体验、生态游憩等服务功能,打造岭南文化品牌。

 

 

第五章 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

 

第一节 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落地落实,有序推进和深化广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开展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为建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基础。

  一、整合优化

  对全市重要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及生态价值开展系统评估,全面摸清广州自然保护地资源本底。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原则,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空间交叉重叠区域,归并优化相邻的自然保护地,分析评估保护空缺并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到“应保尽保”,优化自然保护地布局和空间结构。编制《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一步理顺关系,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合理界定自然保护地边界,科学划定管控分区,确保具有重要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勘界立标

  根据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按照《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指引(试行)》依法依规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结合自然保护地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勘测并确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区划界线,制作各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底图,完成边界点和定标点预设以及现场踏查,编制勘界报告,开展成果检查、专家论证、成果公示等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标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空间数据库,包含勘界数据库和立标数据库,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助力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

  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相关办法,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整合优化后全市75处自然保护地,每个自然保护地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清晰界定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面积和权属性质,探索逐步落实自然保护地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代行主体与权利内容,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试行协议管理。

  四、综合科学考察

  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科学考察技术指引(试行)》,开展各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摸清自然保护地尤其是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及社会状况、主要保护对象及其分布区域,为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规划以及相关决策提供有效支撑。自然保护区应重点调查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自然遗迹等,编制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自然公园应重点调查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资源,编制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或作为总体规划的专项资料。

  五、总体规划编制

  立足各自然保护地资源禀赋,基于综合科学考察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未来发展定位与发展重点,开展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加强规划引领,总体规划是各自然保护地开展保护、建设、管理的依据。

专栏5—1 深化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主要项目

1.整合优化。到2025年底,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2.勘界立标、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全市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工作累计完成60%。到2027年底,完成全市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

3.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到203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数据库。

 

第二节 科学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倡导自然恢复理念,以自然修复为主,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避免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对于受损严重或需要人为干预的,实施科学的辅助恢复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和稳定性,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受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一是科学精准开展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重点推动自然保护地内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针对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受损的针叶林、低效林,采取抚育更新、补植套种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提升自然保护地内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在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等地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裸露山体造林、中幼林抚育,重点提升自然保护地内森林景观质量、提升木材储备和森林碳汇功能,实现森林多重效益与价值提升。开展多彩森林建设,优化提升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的森林景观风貌、林分结构和树种多样性,打造绿色与彩色交融、景观镶嵌分布、季相丰富、层级分明的绿色空间体系。加强河流源头自然保护地的水源涵养林保护维育。

  二是科学精准开展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对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等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湿地生态系统,以自然恢复为主,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工作。对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或功能退化的内陆滩涂、滨海湿地、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保障水系连通,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在自然保护地受损湿地适宜恢复区域通过人工措施恢复乡土红树林群落,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在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建设红树林植物专类园。推动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家重要湿地,打造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建设示范点。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体系主体地位,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理念,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受损生境的生态修复,让自然保护地成为广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体系的主体。一是加强观光木、水松等极小种群关键栖息地的保护修复。通过植物群落构建、优质水涵养林建设、湿地生态修复等措施,促进极小种群栖息地恢复。二是坚持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融合华南国家植物园“1+3+N”城园融合体系规划布局,建设北中南3片迁地保护示范区,强化与自然保护地就地保护的衔接补充,提升广州市珍稀濒危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水平。三是加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构建野生动植物种群扩繁与野化训练基地、野外放归地和野外种植地,持续提高野生生物就地保护能力,提升广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三、打造水鸟生态廊道,助力“候鸟湾区”建设

  衔接《珠三角地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广州市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指引》等成果,加强对水鸟迁飞通道上的自然保护地的全途径管理。一是加强候鸟栖息地保护和修复。结合广州碧道建设,在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等水鸟生态廊道沿线的自然保护地开展栖息地生境修复,优化水鸟聚集区水域、滩涂、植被等生境类型的组成和面积比例,科学设计植物防护隔离带。二是优化候鸟停留栖息地的植物群落结构。在关键湿地公园,优先考虑芦苇、香蒲等既能够净化水质又能够为水鸟提供优良的栖息环境且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营造满足水鸟觅食、躲藏、繁殖的生境场所。三是开展候鸟科研监测。利用环志标记、定位信号采集等手段,开展迁飞种群动态监测,建立迁飞沿线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迁飞沿线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为鸟类营造安全的迁飞路线。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古树名木保护

  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古树名木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古树名木资源状况,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图文档案、电子信息数据库。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重要古树名木视频监控和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古树名木健康巡护,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监管,从严审批古树名木迁移砍伐,严厉打击破坏、迁移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

专栏5—2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主要项目

1.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对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不少于8处自然保护地内的低效林进行地带性植物群落改造,开展中幼林抚育与大径级森林培育,通过优化树种组成和林分结构,构建地带性森林群落,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

2.受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对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进行保护修复,改善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动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家重要湿地。

3.红树林保护修复。对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开展红树林保护恢复。在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建设红树林植物专类园。“十四五”期间修复现有红树林160公顷,营造红树林43公顷。

4.物种栖息地和关键生境保护修复工程。在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唐鱼、桃花水母等重要物种保护及栖息地保护修复。

5.支撑候鸟迁飞通道建设。以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关键候鸟停留栖息地,打造候鸟迁飞“中转站”。

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古树名木调查,查清古树名木资源,制作“一树一档”。

 

第三节 加强科研监测体系建设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水平,打造符合广州实际、具有广州特色的科研监测体系,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和保护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和决策依据。

  一、开展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工作机制,提升科研水平。加强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等行业知名科研院校合作,探索建立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和试验基地。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提升、生态碳汇核算与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课题,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建设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网络。依托广州市北部森林生态屏障、中部城市森林和南部滨海湿地的自然保护地,采取卫星遥感、自动监测系统、红外相机和人工实地调查等手段,实施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生态安全等方面监测。对广州市北部2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5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以及2处生态区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的地方级森林公园,中部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2处生态区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的地方级森林公园,南部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和1处生态区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的地方级湿地公园开展监测体系建设,形成由点及面、从南到北、全面覆盖的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网络。

  开展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网络建设,在自然保护地内建设森林气候梯度观测塔及自动地面气象站、森林环境空气质量及负氧离子监测站、森林集水区水文监测站等,对植被、土壤、气候、水文等多要素进行长期监测;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监测体系网络建设,采用“实体站+监测点”的方式,建立气象站、无线信号塔、水文观测站、水质自动监测平台、水生野生动植物固定观测点;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在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的自然公园内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固定样线和样地、声纹监测系统和红外相机监测系统,持续监测自然保护地内生物多样性。推进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网络监测平台建设,开展变化图斑监测预警,全面精准掌握自然保护地资源动态变化,为自然保护地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提供支撑。

  三、开展监测数据信息化建设

  根据监测数据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信息化建设,推进监测设备自组网,打造数据实时记录、数据自动传输、数据融合,实现各类监测数据集成,为自然保护地科学管理提供精准的信息化支撑。

专栏5—3 建设科研监测体系主要项目

1.开展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合作建立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和试验基地;对接省自然保护地科研体系平台,筛选市内重点科研课题,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建设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加强广州市5处国家级自然公园和5处自然保护区以及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莲花顶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等5处生态区位重要、自然资源丰富的地方级自然公园监测样地建设以及样线布设、红外相机布设等监测体系网络建设。

3.开展监测数据信息化建设。开展监测数据自动传输、数据实时记录、数据融合的智能化建设。

 

第四节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基础设施是自然保护地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根据国家、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相关建设规范指引,立足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优化和提升,为全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管护巡护系统建设

  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对老化破损的管理用房开展修缮维护,更新办公设施用品,满足日常管理工作需要。

  维修和新建自然保护地内的巡护道路,购置必需的巡护车辆、船只和无人机,扩大巡护范围、增加巡护频率,满足巡护检查工作需要;为巡护基层人员配备巡护终端,依托林长制和广州市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运用巡更系统、远程可视监管等高新科技手段,及时收集管护信息,记录实时巡护轨迹、野生动植物信息、人类活动情况,提升巡护质量和资源管理能力。

  二、提升防灾减灾系统建设

  开展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提升地质灾害预防管控水平。科学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在自然灾害易发区和潜在发生区域,设置安全提示、预警指示牌以及救援定位标识系统,提高游客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保障自然保护地内游客及管护人员的安全。

  开展自然保护地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设置森林防火监测,采用可见光、热红外智能烟火检测、红外探火雷达技术等建设森林防火监控体系。推进完善火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森林阻隔系统,消防蓄水设施,完善森林防火实战训练基地,加强一线防扑火队伍建设,加快“以水灭火”装备器材标准化建设,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组织、管理、保障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疫源疫病、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防治。完善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统,建立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设立有害生物监测点;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开展采样监测。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调查和防控工作。

  三、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与自然保护地外部连通的必要的交通服务设施,将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合理衔接;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给排水、供电、网络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移动网络信号覆盖自然保护地,满足办公、执法、管理、科研、生产生活和游客游览需要。

专栏5—4 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主要项目

1.建设管护巡护系统。改造管护用房,新建和维护自然保护地内巡护道路30公里,购置巡护装备,为管护人员配备巡护终端;运用高新科技手段,实现自然保护地网络化巡护和实时监测。

2.建设防灾减灾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地内自然灾害防控,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易发区域设置标识系统;开展森林火灾普查,建设森林防火监控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更新消防设备,建设森林阻隔系统、消防蓄水设施371处;设立有害生物监测点200个;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调查和防控工作。

 

第五节 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

 

  明确自然保护地管理主体,科学设置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理顺管理职能,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

  一、理顺管理体制

  遵循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明确保护管理机构,强化专职管理队伍力量,保障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根据各自然保护地的地理位置、资源特点和生态保护需求,设立护林员等资源管护岗位,并优先安排自然保护地周边村庄、社区居民,为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自然保护地提供组织和队伍保障。

  二、提升管理能力和信息化率

  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校、培训机构等专业人才资源,以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有效性为目标,建立适用于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工作者开展培训,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政策、动植物知识、资源管护、执法检查、防火灭火、科研监测、宣传教育、项目建设、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社区共管、信息化管理、专业软件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加线上平台和线下授课,落实省级培训考核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人员工作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一线基层组织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地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三、开展“一地一制度”建设

  根据自然保护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特点,立足各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保护对象特点和管理、保护、发展需求,制定针对每个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经营发展、建设发展、游客管理、特许经营、负面建设管理清单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开展“一地(自然保护地)一制度(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每个自然保护地都有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地一制度”的制度体系,保障自然保护地各项工作和发展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四、规范机构形象

  根据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以自然保护地为单位,对自然保护地品牌形象进行推介宣传。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视觉识别标准化手册(试行)》和《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设施标识规范(试行)》等相关指引,在统一标识、建筑风格、工装标志、宣传媒介、解说系统等方面,构建自然保护地标志性外观和统一化形象,提升识别度,提高大众对自然保护地的认同感。

专栏5—5 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主要项目

1.理顺管理体制。综合评估各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区位、建设发展方向和管护实际需要,可设立综合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确保每个自然保护地都有相应的机构进行管理,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2.提升管理能力和信息化率。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培训体系,每年开展不同培训内容的管理培训,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地基层组织建设,对现有护林员队伍开展能力建设。

3.开展“一地一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一地(自然保护地)一制度(管理制度)”建设,构建自然保护地“一地一制度”体系。

4.规范机构形象。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的标识系统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品牌形象和识别度。

 

第六章 自然保护地发展与利用

 

第一节 优化生态服务供给

 

  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完善自然保护地自然资产价值科学评估,推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供给普惠生态福祉、提供个性化自然体验和生态旅游服务等生态产品,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

  一、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地服务功能

  一是优先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依据相关规范和要求,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形成资源利用评估报告。二是规范自然保护地内资源利用行为。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相关管控要求,规范资源利用行为,明确自然保护地内资源的利用范围、利用方式、利用强度,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内资源利用的负面清单,规范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资源利用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利用行为予以整改、取缔,明确资源有偿利用要求。

  二、丰富生态产品供给

  一是探索自然保护地多元绿色产业发展,为广大民众提供最普惠的生态产品。在落实自然保护地保护管控的前提下,依托广州自然保护地的良好生态资源优势,探索推进森林康养、自然探险、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新业态。广州北部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水文资源,丰富登山徒步、溯溪漂流、露营观星等多元生态游憩产品供给;广州中部依托集中连片的山林资源推进近郊徒步、露营野餐、观鸟研学等游憩设施建设;广州南部依托滨海特色山林资源和湿地资源,完善湿地教育、观鸟研学等特色生态体验。二是加强生态游憩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的要求下,支持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步道、自然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径等生态体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依托自然公园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

专栏6—1 优化生态服务供给主要项目

1.自然保护地资源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形成资源评估报告。

2.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重点开展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马骝山南药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第二节 强化自然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自然保护地作为广州自然教育的重要空间载体,可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主题丰富、类型多样的自然科普宣教活动,让人们走进自然、认识自然、学习自然,提高生态文明意识。

  一、加强自然科普宣教设施建设

  (一)自然教育基地。

  依托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丰富的资源,谋划一批自然教育基地,全面提升生态文化教育服务水平。对资源丰富、有专职管理机构、资金充足、人才齐备的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挖掘优质生态文化资源,营造保护自然的社会氛围,形成科学完善的宣教体系,满足当前广州市自然教育需求。完善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现有自然教育基地建设,重点以儿童作为自然教育主要受众群体,推进自然教育基地适儿化建设,提升自然科普宣教品牌影响力。

  (二)自然教育径。

  一是挖掘生态和文化特色融合的宣教主题。依托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内现有的绿道、森林步道等线性空间,立足各自然保护地资源禀赋、发展需求以及自身条件,融合生态环境、本土文化等元素,明确自然科普宣教主题,开展自然教育径和自然教育点建设。提升广州现状特色自然教育径教育服务功能,新建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自然教育径。二是配套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体验设施。配备自然标识、互动体验设施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观察径、自然教育走廊、森林体验廊道、赏花廊道、生态解说径、科普宣讲点等,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让体验者通过观光游览、科普教育等形式亲近自然、了解自然。

  (三)辅助系统。

  一是构建标识系统。根据《广东省自然教育径标识系统建设指引(试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设置形象标识、识别标识、空间标识、方向标识、解说标识、设施标识、警示标识等7类标识,加强标识科普宣教内容设置,突出自然保护地标识系统自然教育功能。二是配备引导解说系统。在宣教节点、访客聚集处,建设感应解说或手机终端解说系统,科普自然科学知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讲解自然保护地政策与文化,展现地方生态旅游和地方特色文化,提升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宣传力度。三是运用丰富的宣传装备与材料。鼓励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地展示宣教内容,制作视频、宣传画册等宣教材料,充分运用艺术展板、电子显示屏、互动投影、三维虚拟电子沙盘、VR(虚拟现实)实景体验等多元的宣传形式,积极提升公众对自然的认识。

  二、自然科普宣教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人才队伍专业化培训体系。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主要业务类型的专业化培训课程。二是组建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志愿队伍。鼓励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工作,吸纳来自各领域的优秀自然教育人才,组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合作。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专业社会团体的合作,聘请专家、教授担任科普宣教顾问、讲解员、普及员,提升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公众对体验自然、感知自然、学习自然的需要。

  三、开展自然科普宣教活动

  一是设计和定制生态教育和自然体验项目。利用自然保护地内宣教设施、巡护线路、解说系统、监测样地等建设内容,组织公众参与资源巡护、野外观测、防火监测、社区生产、野外宿营等体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青少年夏令营、大学生绿色营,引领参与者投身自然、探索实践,在潜移默化间形成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二是举办特色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利用特色科普宣教课程、研学以及主题活动(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环境日、森林文化周等),采用线上线下、新媒体等方式,举办系列自然科普宣教活动。积极运用创新理念,创新宣教形式,增强宣教吸引力和感化力,提升宣教质量。

专栏6—2 自然科普宣教体系主要建设项目

1.加强自然教育基地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现有自然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径等科普宣教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强标识系统建设,配备引导解说系统,丰富宣传材料的形式和内容,制定特色自然教育课程。

2.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培育4处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分别为: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第三节 助力乡村振兴

 

  探索自然保护地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路径。以乡村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为抓手,探索“自然保护地内体验、自然保护地外服务”的乡村融合发展新模式,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自然保护地周边村民就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融入乡村发展

  探索参与式生态保护的乡村发展模式。鼓励自然保护地周边乡村依托自然保护地优良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资源,深度参与生态资源调查、生态保护、科普教育等工作。采取宣传和奖励结合的手段,发动村民积极加入生态保护行动。依托各自然保护地保护对象及特色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完善乡村社区科研考察、自然研学等设施建设,打造自然教育特色生态旅游线路。

  二、促进乡村发展和自然保护地利用有机结合

  一是构建乡村生态产业体系。通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发展有机农业、社区林业、乡村生态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创造乡村经济发展机会。从化区、增城区等北部山林地区可依托其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形成绿色生态产业链。近郊地区可以依托连片的自然公园及其周边山林资源,以服务中心城区密集人口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游憩体验。南沙区、番禺区等南部滨海地区可发挥水鸟栖息地的优势,保护当地湿地资源,发展观光、科普等生态旅游产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二是探索“自然保护地内体验、自然保护地外服务”的乡村融合发展模式。遵循绿色发展理念,鼓励村民参与自然保护地内自然知识教育、自然文化体验等生态友好型项目,减少对自然保护地内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同时提高村民收入,并以旅游收益反哺生态建设。重点扩大延伸生态旅游产业链条,将周边乡村地区纳入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游客接待服务和集散功能。适度引入采摘、露营、玩水、赏花、民宿、农家乐等服务项目,策划系列岭南文化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品牌营销活动,拓展自然保护地内及周边多元生态游憩体验,擦亮乡村生态产业品牌。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创新发展模式。探索自然保护地采取“点状供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以及“设施农用地”等方式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鼓励创新“村企合作”“自然资源入股”“家庭分管式”等多种模式,拓宽村民经济收入来源,提升乡村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专栏6—3 促进乡村融合振兴主要项目

1.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选取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自然保护地周边典型乡村,推进以乡村生态旅游为核心的森林小镇、森林人家、森林乡村等示范村建设,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探索示范乡村和自然保护地在人口流动、配套设施、风貌管控、产业联动、社区共建等方面具有广州特色的融合发展模式。

2.建设景村融合的美丽乡村。优化提升自然保护地周边典型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结合莲麻村、南平村、西和村、大岭村、大埔围村等自然保护地周边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和人居环境,打造岭南特色景村融合美丽乡村群。

3.适度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完善北部乡村旅游景观交通建设,将美丽乡村和自然保护地生态景观串点连线成面,推动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的餐饮、民宿、文化景点有机串联。到2025年在自然保护地周边选择合适区域,建设打造1—2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大对农户生态旅游服务培训的力度,依托新乡村示范带建设优化提升乡村的旅游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四节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突出自然保护地的公益属性,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营造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享收益的良好氛围。创新自然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利用行为。完善自然保护地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原住居民和相关产权主体的合法利益。

  一、探索特许经营制度

  一是探索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制度。在符合总体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自然保护地周边住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完善自然保护地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原住居民和相关产权主体的合法利益。二是明确特许经营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特许经营活动承担事前指导、培训、定期检查监督职责,特许经营单位承担参与人员的上岗培训、从业资质审查和经营活动管理职责。管理机构与特许经营单位共同确保自然资源的规范经营、可持续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

  二、推进公众参与机制

  一是建立自然保护地志愿者服务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志愿服务建设,提供自然保护地社会公益岗位,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与发展。二是探索自然保护地社会资金融资制度。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自然保护地基金,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营造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享收益的良好氛围。

专栏6—4 推进全民共享参与主要项目

1.自然保护地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2.特许经营制度试点建设。因地制宜选择2—3处自然保护地,开展特许经营试点建设。

 

第七章 近期重点建设工程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程

  “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程。科学评估全市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识别全市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自然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并将其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区域交叉、空间重合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同一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格局,编制《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纳入省方案,实现对广州市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制作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和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空间数据库。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

专栏7—1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工程

1.整合优化。到2025年底,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勘界立标。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3.总体规划和科学考察。到2025年底,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全市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工作累计完成60%。

 

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近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和加强广州市北部2处国家森林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和5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测体系建设,重点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以及桃花水母、唐鱼等物种;开展和加强中部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测体系建设,重点监测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人类活动等;开展和加强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监测体系建设,重点监测湿地生态系统、鸟类活动等,构建广州市“北—中—南”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网络。

专栏7—2 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和加强广州市5处国家级自然公园和5处自然保护区监测体系网络建设,重点监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第三节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重点开展森林资源精准提升、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提高区域生态安全性及稳定性。

  一、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针对森林资源受损、林分结构单一、森林景观单调的区域,以及部分受损的针叶林、低效林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裸露山地造林、低效林改造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质量。

  开展针叶林改造工程。针对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和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受虫病危害或生长不良的松树纯林、混交林等,采取择伐疫木与更新抚育、补植套种等方式,分级、分期改造,提高地带性阔叶混交林比例,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开展低效林改造工程。针对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和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桉树林及低效林,通过优化树种组成、间伐、抚育、修枝、施肥、补植套种等措施,构建地带性森林群落,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

  开展中幼林抚育工程。对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部分中幼龄混交林进行全面抚育,促进目的树种生长,为后期大径级森林培育提供基础。

  开展大径级森林培育工程。针对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中的部分人工林、近十年营造的部分混交林,定向改造为大径级森林,提升林分的景观质量、木材储备和碳汇功能,实现森林多重效益与价值。

  开展多彩森林建设工程。针对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现有景观不佳的人工林、次生林、景观林等,优化提升重点区域内的森林景观风貌、景观整体布局和多样性,打造绿色与彩色交融、景观镶嵌分布、季相丰富、层级分明的多彩森林空间体系。

  二、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

对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或功能退化的重要河口、湿地实施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加强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开展受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对自然保护地内受损或功能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加强湿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湿地水质提升工作。加强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增城湖心岛地方级湿地公园等湿地自然公园与周边重要河流、湖泊和湿地等系统的连通性,改善湿地生态流量与生态质量,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工程。加大对候鸟迁飞通道上自然保护地的全途径管理,重点对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保护提升,构建候鸟迁飞的栖息“中转站”。优化自然保护地内部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引入具有较强水质净化能力的水生植物、底栖动物,提高湿地的生境质量,恢复和重建鸟类栖息、觅食场所。

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红树林湿地修复。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地,坚持宜林尽林原则,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和光滩恢复等措施,优先选用乡土红树物种开展红树林生态抚育和生态修复,持续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红树林生物多样性。

专栏7—3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森林资源精准修复与提质工程。至2025年底,自然保护地内完成至少4.5万亩的针叶林改造、0.18万亩的低效林改造、0.78万亩的中幼林抚育、0.28万亩的大径级森林培育及0.32万亩的多彩森林建设。

2.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十四五”期间修复现有红树林160公顷,营造红树林43公顷。

 

第四节 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进一步夯实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利用的目标,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广州市重要自然保护地的地位,建设一批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充分考虑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的多样化、地理位置分布、资源禀赋、文化底蕴、自身条件以及民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等因素,从全市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选取13处自然保护地,开展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在资源保护、物种保护、经营管理、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社区协调发展、生态旅游、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景观提升等方面突出广州特色,重点开展资源调查、生态保护修复、林分改造、科研监测设施完善、自然教育设施提升、社区共建,建设访客中心、观景设施、森林步道、森林康养设施、露营基地等旅游服务设施,丰富休闲观光、森林康养、运动游憩、生态体验、自然研学等旅游产品供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自然保护地及社区协同发展,打造广州市示范性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科普宣教品牌,充分展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成效,让更多民众走进自然,享受绿色生态产品。

专栏7—4 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建设。至2025年底,建成13处示范性自然保护地,分别为: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番禺大夫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天鹿湖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等5处森林公园,1处风景名胜区,2处湿地公园以及增城区、从化区、花都区、白云区、天河区等5个行政区域内各建设1处示范性自然保护地。

 

第五节 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高质量推进广州市森林步道建设工程。针对广州市森林步道总长不足、联通不畅、可达性不高等问题,遵循因地制宜原则,以森林步道为线性空间串联各自然保护地,全面推进森林步道工程建设,完善森林步道配套设施,打造兼具岭南自然风景和岭南文化的森林步道体系,为广大民众提供多元化森林游憩体验。

  至2025年,规划建设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越秀公园以及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黄埔区、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南沙区森林步道共704公里。

专栏7—5 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1.建设北部从化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北部从化森林步道总长130公里。

2.建设东部增城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东部增城森林步道总长105公里。

3.建设西部花都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西部花都森林步道总长105公里。

4.建设中部城央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中部城央森林步道总长294公里。

5.建设南部番禺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南部番禺森林步道总长35公里。

6.建设南部南沙森林步道。至2025年,建设南部南沙森林步道总长35公里。

 

第八章 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的组织保障。各区政府落实责任分工,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划定,明确责任主体,配备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市水务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市林业园林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规划实施、监管责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保障,形成在资源调查、资产确权、综合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合力。

 

第二节 完善政策支撑,加大资金保障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进的原则,拓宽自然保护地建设资金筹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新格局。积极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投入,采取租赁、拍卖、承包、股份合作和独资、合资等各种形式,形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营资本等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包括中央基建投资在内的各级财政资金,保障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将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广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现行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工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及统筹安排;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划定生态公益林、生态改造人工商品林,丰富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基金,融资支持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项目;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险制度;探索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的特许经营制度,用特许经营的资金收入,为资源长期有效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各种投入资金、项目资金。

 

第三节 提升科技能力,强化人才保障

 

  对自然保护地关键领域和重点技术问题设立重大科研课题,与相关科研院校展开合作,推进系统研究,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强化业务岗位培训,加强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队伍管理能力和专业化建设,适应当前自然保护地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提升自然保护地科研人员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培养一线科研人员,适当放宽基层自然保护地专业人员技术评聘条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和科技人才团队。创新用人体制机制,提高基层一线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待遇,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性。

 

第四节 广泛宣传引导,促进国际交流

 

  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强与香港和澳门自然保护地有关管理机构的交流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开展覆盖自然保护地管理、先进技术运用和体制机制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交流合作,结合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的实际情况,引进成功经验,促进广州市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积极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全球环境基金(GEF)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世界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合作,推动跨境保护,实现栖息地互联互通,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同时,加大全市自然保护地工作宣传推介,展示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的一系列成就和致力于自然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务实态度,吸引境外自然保护项目参与以自然保护地为对象的保护途径探索,并进行本土化改造,丰富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内容。

 

  附件:

  1.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现状)

  2.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规划)

  3.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现状分布示意图

  4.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级别现状分布示意图

  5.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类型规划分布示意图

  6.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级别规划分布示意图

  7.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空间结构规划图

  8.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三线”关系

  9.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

  10.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体情况

 

附件1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现状)

行政区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批复面积

(公顷)

矢量面积

(公顷)

海珠区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869.00

869.10

荔湾区

广州荔湾大沙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8.50

7.41

天河区

广州天河凤凰山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999.84

632.88

广州天河火炉山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460.00

460.00

广州天河龙眼洞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453.33

455.58

广州天河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33.00

35.57

白云区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风景名胜区

2180.00

2180.26

广东莲花顶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531.80

498.25

广州帽峰山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3097.87

3097.87

广州白云金鸡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733.24

1105.56

广州白云聚龙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966.35

1169.42

广州白云钟落潭南塘山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113.75

1256.83

广州白云白海面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9.00

75.21

广州白云白云湖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05.00

175.09

黄埔区

广东天鹿湖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889.35

889.19

广州黄埔金坑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493.33

498.88

广州黄埔白兰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383.54

383.56

广州黄埔龙头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333.22

334.36

广州黄埔凤凰湖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30.67

33.01

广州黄埔萝岗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4.40

14.59

花都区

花都区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280.00

282.99

广东王子山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3070.00

3086.49

广州市高百丈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566.70

570.73

广州市九龙潭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1973.95

4073.37

蟾蜍石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430.40

1473.13

福源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504.00

1176.35

丫髻岭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366.00

847.55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240.60

240.61

番禺区

广州莲花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147.67

150.08

广州番禺大象岗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268.20

237.74

广州番禺大夫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600.00

586.10

广州番禺滴水岩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00.00

529.16

广州番禺贝岗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38.40

38.41

广州番禺草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43.87

41.27

广州番禺赤坎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65.00

65.01

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20.00

34.04

南沙区

广州南沙滨海红树林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000.00

990.19

广州南沙黄山鲁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666.67

692.30

广州南沙十八罗汉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330.53

341.40

广州南沙黄山鲁白水湖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38.93

38.74

广州南沙蕉门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8.41

8.44

从化区

广东陈禾洞

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自然保护区

7054.36

7055.42

广州从化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市级

自然保护区

148.00

148.11

广州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

市级

自然保护区

1860.40

1849.78

广州从化温泉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2880.00

2828.02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8932.31

8932.37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2627.70

2627.56

广东马骝山南药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278.70

268.74

广州从化联溪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305.27

316.16

广州从化北回归线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89.67

289.69

广州从化北星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666.67

1742.01

广州从化大金峰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00.00

101.49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421.53

421.54

广州从化凤凰水库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650.50

649.03

广州从化桂峰山古人类遗址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773.67

773.88

广州从化蝴蝶谷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924.53

925.52

广州从化良口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424.87

423.11

广州从化麻村水库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82.00

283.00

广州从化茂墩湖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293.33

2292.89

广州从化南大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413.33

1428.00

广州从化沙溪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702.47

684.83

广州从化双溪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654.07

654.07

广州从化外婆家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211.33

213.44

广州从化五指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521.53

1507.35

广州从化新温泉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320.00

1318.84

广州从化云台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706.67

706.68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5.00

14.99

广州从化流溪温泉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2.00

12.01

增城区

大东坑次生林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250.00

250.00

增城区兰溪河珍稀水生动物及

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142.24

142.93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19730.00

19576.52

广东太子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593.80

593.80

广州市白江湖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733.30

773.90

白水山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766.60

790.98

广州市大封门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3200.00

2880.13

白洞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620.00

620.20

南香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533.33

1356.77

增城区蕉石岭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300.00

300.00

增城区兰溪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4200.00

4200.02

增城区派潭镇邓村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18.60

118.60

增城区派潭镇凤凰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733.33

717.69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666.67

1590.35

增城区小楼二龙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165.70

165.80

增城区中新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4719.74

4720.77

荔湖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0.00

10.01

石马龙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7.85

17.86

增城区增江鹤之洲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16.71

16.74

增城区正果湖心岛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80.67

80.68

广州增城省级地质公园

省级

地质公园

7872.13

7885.88

合计

114505.08

114954.86

 

附件2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规划)

序号

行政区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面积

(公顷)

1

海珠区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869.54

2

天河区

广州天河凤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99.33

3

广州天河火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13.61

4

广州天河龙眼洞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92.22

5

白云区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风景名胜区

1968.90

6

广州莲花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95.58

7

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978.27

8

广州白云金鸡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838.28

9

广州白云聚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978.32

10

广州白云六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68.84

11

广州白云南塘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97.18

12

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72.21

13

广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175.09

14

黄埔区

广州天鹿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823.61

15

广州黄埔金坑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01.76

16

广州黄埔白兰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79.44

17

广州黄埔龙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95.96

18

广州黄埔油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70.04

19

广州黄埔凤凰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31.53

20

广州黄埔埔心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23.44

21

花都区

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283.00

22

广州王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113.89

23

广州花都九龙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649.33

24

广州花都称砣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631.30

25

广州花都丫髻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834.18

26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240.61

27

番禺区

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149.52

28

广州番禺大象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47.69

29

广州番禺大夫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80.73

30

广州番禺滴水岩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13.18

31

广州番禺七星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2.96 

32

广州番禺翁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2.51

33

广州番禺贝岗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38.41

34

广州番禺赤坎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63.34

35

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

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34.04

36

南沙区

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10.86

37

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682.25

38

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78.26

39

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山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74.87

40

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425.81

41

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

地方级

地质公园

107.89

42

从化区

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7069.61

43

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147.41

44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863.73

45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2095.78

46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8677.52

47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2627.04

48

广州马骝山南药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67.88

49

广州从化联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341.62

50

广州从化北回归线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68.25

51

广州从化北星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129.56

52

广州从化大金峰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01.49

53

广州从化风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35.89

54

广州从化凤凰水库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648.73

55

广州从化桂峰山古人类遗址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705.36

56

广州从化良口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421.95

57

广州从化麻村水库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82.99

58

广州从化茂墩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278.47

59

广州从化南大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804.40

60

广州从化沙溪和外婆家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882.01

61

广州从化双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344.67

62

广州从化通天蜡烛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541.68

63

广州从化五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157.86

64

广州从化新温泉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258.10

65

广州从化云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572.06

66

增城区

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412.01

67

广州增城白水寨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16692.23

68

广东太子兰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8575.51

69

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872.17

70

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773.46

71

广州增城蕉石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261.24

72

广州增城南坑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380.72

73

广州增城南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1051.00

74

广州增城中新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4720.77

75

广州增城湖心岛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181.58

合计

109852.53

  注:1.本表中自然保护地面积为最新整合优化后矢量面积;

  2.自然保护地的最终面积以整合优化后勘界立标面积为准;

  3.本表中自然保护地名称以整合优化后国家命名规则为准。

 

附件3

 

附件3.png

 

附件4

 

附件4.png

 

附件5

附件5.png

 

附件6

6.png

 

附件7

7.png

附件8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三线”关系

 

第一节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关系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根据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封库版数据,广州市域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397.39平方公里。经核查,自然保护地内共有2处风景名胜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分别为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与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2.42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均位于一般控制区内。风景名胜区外自然保护地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的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表附8—1 广州市2023年3月优化整合后含

永久基本农田的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公顷)

1

广州增城白水寨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241.84

16692.23

2

广州从化温泉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0.24

2095.77

合计

242.08

18788.00

 

8-1.png

图附8—1 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第二节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封库版数据,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429.15平方公里。

  根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数据上报工作的函》明确:“风景名胜区不参与整合优化,名称、范围不变。与之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按自然资函〔2020〕71号调整范围、整合归并。”风景名胜区将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特殊组成部分予以整体保留,其管控规则仍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执行,除与其他自然保护地范围重叠部分以外,风景名胜区整体暂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经核算,目前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中存在105.93平方公里区域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之外,均为风景名胜区类型,其余类型自然保护地均整体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内。

 

表附8—2 广州市2023年3月优化整合后未纳入

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

(公顷)

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

(公顷)

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公顷)

1

广州增城白水寨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9210.83

7481.40

16692.23

2

广东白云山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0

1968.90

1968.90

3

广州从化温泉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1102.77

993.00

2095.77

4

广州莲花山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0

149.52

149.52

合计

10313.60

10592.82

20906.42

 

8-2.png

图附8—2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第三节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城镇开发边界关系

 

  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根据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城镇开发边界数据,广州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2135平方公里。

  目前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中存在2.75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内,且均为风景名胜区类型。其余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广泛分布于城镇空间之外,是促进城镇组团发展的重要生态隔离空间,与城镇开发边界存在较少重叠与交叉。

表附8—3 广州市2023年3月优化整合后涉及

城镇开发边界的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面积(公顷)

1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21.45

2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45.28

3

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8.80

 

8-3.png

图附8—3 自然保护地与城镇开发边界

 

附件9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

 

第一节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市域生态源地总面积比例为87%,是保障物种迁移活动、种子扩散及基因流动等生态过程的重要空间载体。依据全市生境条件开展适宜性评价,筛选出80处生态区域作为生物多样性网络的生物源地和生物物种生存繁衍的重要栖息地,其中自然保护地的面积占比高达87%,自然保护地是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

  一、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典型生物多样性区域

  “北肺”:从化区自然保护地群。从化区汇聚了2处国家森林公园,21处地方级自然保护地,是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最集中的区域,也是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建于1983年,分布着中国珍稀濒危保护的野生植物十余种,主要有金毛狗、桫椤、黑桫椤、苏铁蕨、福建柏、樟树、花榈木、兰科植物等。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建于1995年,分布着重点保护的唐鱼、白眉山鹧鸪、凤头鹰、蓝喉蜂虎、斑林狸、小灵猫、沼蛙、虎纹蛙、伯乐树、水松等珍稀濒危动植物。

  广东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建于1999年12月,主要保护对象为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以及国家和广东省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

  “中芯”:海珠湿地公园。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是通过恢复抛荒果林建立起来的1100公顷城央湿地公园。从建成初期至今,鸟类种数从72种增加到180种,维管束植物从294种增加到835种,昆虫种类从66种增加到535种,鱼类从36种增加到60种。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海珠湿地内相继发现“海珠斯萤叶甲”与“海珠珐轴甲”两种昆虫新物种。

  “南肾”:南沙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是候鸟东亚泛太平洋迁徙路线重要驿站和食物补给地,被誉为珠江三角洲的“候鸟天堂”。根据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的统计,南沙湿地每年吸引十多万只候鸟来此栖息过冬,占广州候鸟总数的50%以上。湿地主要种植适应咸淡水环境的红树林和能净化海水的芦苇,湿地内高等植物约有300多种。南沙湿地每年吸引许多珍贵的鸟类品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白尾海雕、黑脸琵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包括白琵鹭、黑翅鸢、黑鸢、小鸦鹃等。

  二、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网络

  广州市动物迁徙网络(生物多样性网络)数量共174条,其中1公里以上的廊道数量共140条,长度共1740.9公里。生物多样性网络面积约3900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保护地作为市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网络的重要生态源地与保护节点,通过生态廊道与网络结构的保护构建生态连接,形成供物种扩散、迁移和交换等的通道,对提高区域内部的景观生态连通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节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国际候鸟生物多样性

 

  广州市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径上,全市自然保护地是重要的候鸟越冬地和迁徙驿站

  广州市内共规划建设北部纵向廊道、中部横向廊道、南部纵向廊道三条水鸟迁徙廊道,有6处湿地公园为鸟类提供栖息地。与北部纵向廊道重叠的自然保护区有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广州从化云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从化风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广州从化北回归线地方级森林公园、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级湿地公园。与中部横向廊道重叠的自然保护区有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与南部纵向廊道重叠的自然保护区有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

9.png

图附9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与水鸟迁徙廊道耦合分析图

 

附件10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总体情况

 

第一节 整合优化前情况

  截至2019年8月底,广州市共有自然保护地89处,批复总面积11.03万公顷,矢量面积10.84万公顷(含重叠面积),含自然保护区6处、风景名胜区4处、森林公园58处、地质公园1处和湿地公园20处(表附10—1)。

表附10—1 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现状统计表(2019年8月底)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位置

批复面积

(公顷)

1

广东陈禾洞

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7054.36

2

广州从化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

市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148.00

3

广州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

市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1860.40

4

大东坑次生林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增城

250.00

5

花都区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花都

280.00

6

增城区兰溪河珍稀水生动物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区级

自然保护区

增城

142.24

7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风景名胜区

白云

2180.00

8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增城

19730.00

9

广州从化温泉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从化

2880.00

10

广州莲花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省级

风景名胜区

番禺

147.67

11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从化

8932.31

12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627.70

13

广东太子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增城

593.80

14

广东王子山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花都

3070.00

15

广东天鹿湖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黄埔

872.75

16

广东莲花顶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白云

531.80

17

广东马骝山南药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78.70

18

广州帽峰山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森林公园

白云

3097.87

19

广州从化联溪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从化

305.27

20

广州番禺大象岗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番禺

268.20

21

广州黄埔金坑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黄埔

496.41

22

广州市白江湖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增城

733.30

23

白水山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增城

766.60

24

广州市大封门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增城

3200.00

25

广州市高百丈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花都

566.70

26

广州市九龙潭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花都

2000.00

27

广州天河凤凰山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天河

1000.00

28

广州天河火炉山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天河

600.00

29

广州天河龙眼洞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森林公园

天河

453.33

30

白洞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620.00

31

蟾蜍石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花都

1448.00

32

福源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花都

1504.00

33

广州白云金鸡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白云

733.33

34

广州白云聚龙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白云

1010.00

35

广州白云钟落潭南塘山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白云

1140.00

36

广州从化北回归线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89.67

37

广州从化北星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666.67

38

广州从化大金峰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00.00

39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421.53

40

广州从化凤凰水库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650.50

41

广州从化桂峰山古人类遗址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773.67

42

广州从化蝴蝶谷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924.53

43

广州从化良口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424.87

44

广州从化麻村水库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82.00

45

广州从化茂墩湖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293.33

46

广州从化南大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413.33

47

广州从化沙溪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702.47

48

广州从化双溪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654.07

49

广州从化外婆家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11.33

50

广州从化五指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521.53

51

广州从化新温泉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320.00

52

广州从化云台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从化

706.67

53

广州番禺大夫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番禺

600.00

54

广州番禺滴水岩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番禺

200.00

55

广州黄埔白兰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黄埔

385.85

56

广州黄埔龙头山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黄埔

333.22

57

广州南沙滨海红树林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南沙

1000.00

58

广州南沙黄山鲁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南沙

666.67

59

广州南沙十八罗汉

区级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南沙

333.00

60

南香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1533.33

61

丫髻岭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花都

1366.00

62

增城区蕉石岭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300.00

63

增城区兰溪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4200.00

64

增城区派潭镇邓村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118.60

65

增城区派潭镇凤凰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733.33

66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1666.67

67

增城区小楼二龙山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165.70

68

增城区中新森林公园

区级

森林公园

增城

240.00

69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花都

240.60

70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海珠

869.00

71

广州白云白海面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白云

9.00

72

广州白云白云湖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白云

105.00

73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从化

15.00

74

广州从化流溪温泉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从化

12.00

75

广州番禺贝岗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番禺

38.40

76

广州番禺草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番禺

43.90

77

广州番禺赤坎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番禺

65.00

78

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番禺

20.00

79

广州黄埔凤凰湖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黄埔

30.67

80

广州黄埔萝岗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黄埔

14.40

81

广州荔湾大沙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荔湾

8.50

82

广州南沙黄山鲁白水湖

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南沙

38.93

83

广州南沙蕉门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南沙

8.41

84

广州天河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天河

33.00

85

荔湖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10.00

86

石马龙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17.85

87

增城区增江鹤之洲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16.71

88

增城区正果湖心岛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80.67

89

广州增城省级地质公园

省级

地质公园

增城

7872.13

 

第二节 整合优化相关情况

  

  《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涉及广州市情况:27处自然保护地归并为10处自然保护地(表附10—2),8处湿地公园不纳入自然保护地管控(表附10—3),拟新建11处自然保护地(表附10—4)。

表附10—2 拟归并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整合优化前保护地名称

合并后保护地名称

1

广州从化蝴蝶谷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陈禾洞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2

广东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

3

增城区兰溪河珍稀水生动物及其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太子兰溪

地方级森林公园

4

增城区兰溪森林公园

5

广东太子森林公园

6

广州南沙黄山鲁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南沙黄山鲁

地方级森林公园

7

广州南沙黄山鲁白水湖区级湿地公园

8

广东王子山森林公园

广州王子山

地方级森林公园

9

福源森林公园

10

石马龙湿地公园

广州增城白水寨

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11

广州市大封门森林公园

12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森林公园

13

增城区派潭镇凤凰山森林公园

14

增城区派潭镇邓村森林公园

15

白水寨风景名胜区

16

广州增城省级地质公园

17

广州市高百丈森林公园

广州花都九龙潭

地方级森林公园

18

广州市九龙潭森林公园

19

蟾蜍石森林公园

20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风云岭

地方级森林公园

21

广州从化风云岭区级湿地公园

22

广州从化沙溪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从化沙溪和外婆家

地方级森林公园

23

广州从化外婆家区级森林公园

24

白水山森林公园

广州增城白水山

地方级森林公园

25

增城区小楼二龙山森林公园

26

白洞森林公园

27

广州南沙滨海红树林区级森林公园

广州南沙湿地

地方级湿地公园

表附10—3 拟不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管控统计表

序号

整合前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位置

1

广州天河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天河

2

广州南沙蕉门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南沙

3

广州黄埔萝岗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黄埔

4

广州从化流溪温泉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从化

5

广州荔湾大沙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荔湾

6

广州番禺草河区级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番禺

7

荔湖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8

增城区增江鹤之洲湿地公园

区级

湿地公园

增城

表附10—4 拟新建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位置

1

广州白云六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2

广州黄埔埔心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黄埔

3

广州黄埔油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4

广州花都称砣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花都

5

广州番禺七星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6

广州番禺翁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7

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8

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9

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

地方级

地质公园

南沙

10

广州从化通天蜡烛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1

广州增城南坑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第三节 整合优化后情况

 

  整合优化后,广州市共有自然保护地75处,总面积10.98万公顷,含自然保护区5处、风景名胜区4处、森林公园54处、湿地公园11处和地质公园1处(表附10—5)。

表附10—5 整合优化后广州市自然保护地统计表

序号

自然保护地名称

级别

类型

位置

面积

(公顷)

1

广州陈禾洞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7069.61

2

广州从化唐鱼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147.41

3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从化

863.73

4

广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

生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花都

283.00

5

广州增城大东坑次生林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自然保护区

增城

412.01

6

广东白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风景名胜区

白云

1968.90

7

广州从化温泉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从化

2095.78

8

广州莲花山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番禺

149.52

9

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地方级

风景名胜区

增城

16692.23

10

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从化

8677.52

11

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627.04

12

广东太子兰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8575.51

13

广州莲花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495.58

14

广州马骝山南药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67.88

15

广州帽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2978.27

16

广州天鹿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823.61

17

广州王子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花都

4113.89

18

广州从化联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341.62

19

广州番禺大象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147.69

20

广州花都九龙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花都

5649.33

21

广州黄埔金坑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401.76

22

广州天河凤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天河

599.33

23

广州天河火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天河

413.61

24

广州天河龙眼洞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天河

392.22

25

广州增城白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3872.17

26

广州增城白江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773.46

27

广州白云金鸡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838.28

28

广州白云聚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978.32

29

广州白云六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268.84

30

广州白云南塘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白云

597.18

31

广州从化北回归线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68.25

32

广州从化北星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3129.56

33

广州从化大金峰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01.49

34

广州从化风云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435.89

35

广州从化凤凰水库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648.73

36

广州从化桂峰山古人类遗址

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705.36

37

广州从化良口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421.95

38

广州从化麻村水库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82.99

39

广州从化茂墩湖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278.47

40

广州从化南大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804.40

41

广州从化沙溪和外婆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882.01

42

广州从化双溪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344.67

43

广州从化通天蜡烛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3541.68

44

广州从化五指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2157.86

45

广州从化新温泉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1258.10

46

广州从化云台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从化

572.06

47

广州番禺大夫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580.73

48

广州番禺滴水岩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513.18

49

广州番禺七星岗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42.96

50

广州番禺翁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番禺

32.51

51

广州花都称砣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花都

631.30

52

广州花都丫髻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花都

834.18

53

广州黄埔白兰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279.44

54

广州黄埔龙头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295.96

55

广州黄埔油麻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黄埔

170.04

56

广州南沙大山乸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410.86

57

广州南沙黄山鲁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682.25

58

广州南沙南大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78.26

59

广州南沙十八罗汉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南沙

274.87

60

广州增城蕉石岭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261.24

61

广州增城南坑顶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380.72

62

广州增城南香山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1051.00

63

广州增城中新地方级森林公园

地方级

森林公园

增城

4720.77

64

广东海珠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海珠

869.54

65

广东花都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级

湿地公园

花都

240.61

66

广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白云

72.21

67

广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白云

175.09

68

广州番禺贝岗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番禺

38.41

69

广州番禺赤坎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番禺

63.34

70

广州番禺海鸥岛红树林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番禺

34.04

71

广州黄埔凤凰湖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黄埔

31.53

72

广州黄埔埔心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黄埔

23.44

73

广州南沙湿地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南沙

425.81

74

广州增城湖心岛地方级湿地公园

地方级

湿地公园

增城

181.58

75

广州南沙大虎山地方级地质公园

地方级

地质公园

南沙

107.8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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